昆明:强化宣传培训,要让“30天无理由退货” 这个承诺叫得更响,传得更远!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李文女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报道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持续加大昆明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游客和涉旅企业知晓度,强化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咨询点功能。近期,昆明市持续在西山区、五华区、石林县等区县开展退货宣传培训工作。

记者从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获悉,4月27日,自下发《昆明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培训工作方案》以来,相关培训、宣传工作并没有间断,全市及各县区都在深入开展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常态化;并强化对旅游景区、酒店、客栈、机场、汽车站、游客购物集中区域和涉旅商品经营户全覆盖培训,持续加大退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昆明“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影响力和知晓面,做到游客处处看到退货政策宣传,涉旅企业人人清楚退货受理范围、个个知晓退货申请流程,让这个“一诺千金”的重要承诺在昆明市叫得更响,传得更远。

4月13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及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工作相关人员共计70余人在昆明大观酒店会议室举办昆明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专项培训。4月23日,石林县从业人员在石林县杏林大观园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专项培训。5月12日,西山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运管局西山分局分管领导和旅游景区、游客购物集中区域商业中心、酒店客栈企业、客运站等在云安会堂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专项培训。5月14日,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海鸥宾馆会议室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培训。

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李亚权主任告诉记者,系列培训的对象包括各级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点、退货咨询点工作人员,旅游景区、酒店、客栈、机场、汽车站、游客购物集中区域和涉旅商品经营户负责人等。

数据统计显示,自五一节前全面启动“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以来,全市共印制张贴宣传海报和即时贴超25万份,张贴于各景区、宾馆、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出租车、商户、公共文化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同时,通过机场、客运站、景区、宾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的600余块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宣传视频、海报及标语。2021年5月1日至5月13日,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收到游客退货申请448起,其中受理退货申请94起,因不符合受理范围不予受理39起,游客撤销315起,受理的退货申请涉及昆明市66起,退款金额总计552,411元;其他州市28起(大理州23起、丽江市5起),退款金额总计268,647元。

自2019年5月推行“30天无理由退货”以来,昆明市建立起1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18个县级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服务点”“昆明南站服务点”2个退货服务点和100个退货咨询点的三级购物退货体系,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退货服务。目前,昆明“30天无理由退货”已做到5分钟内受理退货申请、4小时内达成退货协议,最短2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办结,实现退货申请受理、办结及游客满意度的3个100%。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孙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云南深入推进“旅游革命”,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形象的开创性举措,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昆明旅游、云南旅游的新品牌和诚信云南的新标志。昆明市将不断提升“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更方便、快捷、透明的退货服务,营造好诚信旅游环境,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图片由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提供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